胚胎干细胞研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实验室概况 | 人才队伍 | 科研立项 | 科研成果 | 学术交流与合作 | 本科生科研训练 | 学术委员会 | 服务与合作 
实验室概况
 通知公告 
 最新动态 
 开放基金 
 科研条件 
 管理制度 
 主要技术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
2022-07-07 17:28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

各湖北实验室及牵头组建单位,各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及依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请各湖北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及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工作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各实验室在牵头组建单位或依托单位的统筹指导下,认真梳理各项安全制度措施,明确责任人、责任范围,并展开拉网式全面安全检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工作内容

各实验室根据实际,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十个方面开展隐患排查。

(一)用电安全:对科研场所、公共区域的供电线路、配电房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乱接、乱搭等不规范用电现象做好安全用电宣传。

(二)内保安全:强化进出管理,落实来访登记制度、对于可疑人员和可疑物品进行盘查。做好物防技防工作,完善监控措施。

(三)保密安全: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提高警惕性,深入掌握新形势下保密工作要求,严守保密纪律,对重点岗位加强监管,签订保密协议,完善劳务人员管理制度。

(四)疫情防控:始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坚持身份必问、信息必录、体温必测、口罩必戴,加强重点场所的清洁消杀,加强与街道和社区的沟通衔接,及时掌握疫情防控新形式和新要求。

(五)消防安全:建立健全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实名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对科研人员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培训,加强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对消防带、消防栓、消防水箱、灭火器、供水供电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设备齐全、有效能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提高办公区及生活区安全防控能力;做好电梯维保工作,完善相关台账。

(六)野外作业:加强野外作业管理,不断完善安全

措施,注重季节性事故的预防,特别是梅雨、汛期等强对流天气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严峻挑战,不定期对安全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查找安全隐患。

(七)行车安全:全面检查车辆安全和卫生,要做好车辆保养和车载灭火器的配备,展开安全教育,学习安全驾驶知识,规范驾驶员行为,确保驾驶员人人懂法、人人守法、安全驾驶。

(八)燃气安全:对食堂燃气管道、安全阀、开关等安全隐患进行逐无识别结果时整改;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规范员工操作流程;每日燃气开关,做好台账登记;对住宅区公共部位燃气管道进行排查,对住户做好安全宣传。

(九)食品安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强对餐饮服务团队的监管,建立食品安全台账,落实菜品留样制度,在服务团队合同中明确食品安全内容。

(十)生物安全:严格按照《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动物的来源、运输、检疫、转基因研究、实验室动物的逃逸设施、实验动物的处置、尸体处理、设施安全尤其是生物安全实验动物设施风险监测与评估、实验用及教学用动物管理、疾病模型动物构建与管理、生物安全性动物实验的监管、实验动物福利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制定相应的突发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做好安全检查。各实验室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隐惠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督导,要结合实际和排查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治,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营造良好安全氛围。各实验室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所有人员,深刻认识安全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发动人员积极参与,密切配合,查找身边各种事故隐惠;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操作流程规范。

(三)落实责任,严格督导,不断完善安全制度。各实验室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分工,按照工作部署落实整治责任、整治计划和整治任务,严格落实跟踪督导,巩固活动成果,不断完善安全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务求取得实效。

有关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重要情况请及时报至:朱瑞,027-87133750.zhu1@hbstd.gov.cn。

  湖北省科技厅    

2022年5月15

关闭窗口
 

通讯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30号 版权所有:胚胎干细胞研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鄂ICP备15017111号-1

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