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胚胎干细胞研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的学术影响力,依据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绩效考评细则,经过申报、复核,现对胚胎干细胞研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署名的文章给予科研项目经费后补助资助额度进行公示。
一、时间范围及资助标准
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发表的署名重点实验室的论文。根据学校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年度建设经费预算,2022年资助标准如下:SCI论文按影响因子给予资助,IF≥5(10000元/篇),3≤IF<5(6000元/篇), 2≤IF<3(3000元/篇);湖北医药学院学报论文1000元/篇。其中重点实验室署名第一单位全额资助,第二单位减半,第三单位及以后按1/3核算,用于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的第一篇文章不予后补助资助,其它文章正常给予后补助资助。
二、重点实验室中英文规范署名
胚胎干细胞研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Hubei Key Laboratory of Embryonic Stem Cell Research
三、报销方式及渠道
给予后补助资助的老师,报销方式请咨询科教楼1104办公室李老师(13638615540)。后补助经费请于2022年11月1日前支出完,逾期学校将予以回收调剂使用。
附件:胚胎干细胞研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文章署名后补助一览表
胚胎干细胞研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2022年9月29日